工序间防锈一般要求
(1)选用零件加工介质时,必须考虑其腐蚀性,要特别注意使用酸、碱、盐类介质或其他腐蚀性介质加工零件时的工序间防锈,产品在这些工序加工过程中应仔细清洗干净,除净加工介质,然后进行防锈处理。
(2)零件在加工过程中,要防止低熔点合金及异类金属黏附零件(例如钛合金和高温合金要防止黏附镉,以避免可能产生镉脆)。
(3)不得裸手接触零件的.后加工面,以防手汗腐蚀。
(4)凡需.后加工表面的零件、易锈零件、组合件,热加工后需要防锈处理的零件和组装后的部件,均应及时进行防锈处理。
下列加工零件清洗后允许不进行防锈处理:
1、耐蚀性材料加工的零件,如钛合金、高耐蚀合金、某些贵金属;
2、铜及铜合金,铝及铝合金的一般零件(高湿地区及高精度零件除外);
3、带有缓蚀性加工介质转下道工序的零件;
4、其他特殊情况。
(5)忌油产品在加工及装配过程中,依产品的材质和性能不同,可选用下列防锈措施。
①保持零件清洁,放入密封塑料袋中、干燥器或其他密封容器中进行干燥空气封存。
2用气相防锈剂(纸、塑料袋)封存。
(6)防止零件污染,加工的半成品或成品都应经过清洗和防锈处理,并应存放在干燥和无腐蚀气氛的环境中。
(7)不同金属加工的零件及不同表面处理的零件,不得互相接触存放,以免产生接触腐蚀。
(8)不应用含石墨的铅笔来标记金属零件。
(9)经含硫、含氯的介质加工后的零件和粘有亚硝酸钠溶液的零件,不能与有色金属及电镀零件接触,这类零件应在专用槽中清洗,并用专用零件箱盛装。
(10)车间半成品库的室温不应有急剧变化,室内需保持清洁、干燥,预防雨水及腐蚀性气体浸入,不得存放对金属有害的化学药品及其他物品。
(11)吹干零件、产品用的压缩空气,必须通过油水分离器和过滤器处理。